厦门市和泉州市的医保系统是独立的,医保可以共济的情况较少。但是,根据福建省的规定,全省范围内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原则上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或户籍地参加门诊共济保障。
因此,在福建省内,医保可以共济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