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通行规定,是指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借道超车的机动车与前方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如果是变道引发的追尾事故,那么前车需要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后车最多负次要责任。但如果变道车已经变道完成,且无法证明前车变道,那么后车负全责。
因此,驾驶员在拥堵路段应该遵守交替通行的法律规定,保持耐心和文明驾驶,以确保道路安全和畅通。同时,也要注意观察前方路况和车辆动态,避免盲目变道和超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