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通常为85%,但是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报销也会有所不同。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1、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2、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至5倍;
3、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