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侦查、审查、审判刑事案件时可以传唤证人,并告知证人如实作证的法律责任。
被传唤的证人应当接受询问、说明情况,并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若证人拒绝出席或者出席后拒不作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