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本人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1寸照片2张和本人的特殊疾病2级 以上 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 社保局申请 填写申请表,社保局初审并盖章.
2、参保居民持经社保局初审后的申请表、身份证、医保卡、本人2级医院以上(含2级)住院病历 及相关病史资料到指定诊断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诊断 对诊断合格者 医疗机构收取病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