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在成立一年半后才给您买社保,这实际上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 与单位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您补缴自用工之日起的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单位提供证据,证明您的入职时间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 投诉举报:如果单位不同意补缴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会要求单位为您补缴社会保险。
3.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仍然不同意补缴社会保险,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的入职时间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进行裁决。
4. 提起诉讼:如果您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
请注意,以上措施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同时,建议您在维权过程中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