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工业项目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休疗养院、宾馆,机关团体、部队、公共文化场所绿地率不低于35%;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上述指标可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