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四川省公安厅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60号)文件规定:农村居民录取为我省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的,应在工作地转为城镇户口。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