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政府网站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农村户籍的夫妇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生育补贴。此外,江西省还对农村计划生育特别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加强,对超生家庭进行处罚,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因此,江西农村户口生三胎是有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