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
2.审查:受理后,工作人员予以审查,提交负责人决定。
3.决定: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能够由实施机关当场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的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审查人在完成书面审查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
4.办结: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登记,工作人员办结。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隐私声明 联系我们
邮编:245000联系电话:0559-6512881网站支持IPV6访问
网站标识码:3410210001 皖ICP备05010860号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
党政机关标识 政府网站找错标识
跳到主要内容区跳到导航区跳到页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