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的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住院医疗费用:新农合可以报销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床位费、手术费等。
2. 门诊医疗费用:新农合可以报销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3. 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新农合还可以报销参合人员患有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如肝炎、肺结核等。
4. 生育保健费用:新农合可以报销参合人员的孕前检查、分娩、产后护理等生育保健费用。
5. 大病医疗费用:新农合还可以报销参合人员患有大病的医疗费用,如癌症、肝癌、白血病等。
报销新农合医疗费用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就诊: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出示有效的新农合证件。
2. 缴费:就诊结束后,需要缴纳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
3. 报销:参合人员将医疗费用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交给所在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