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报销比例:门诊报销比例不高于25%;
2、住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县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40%,县级以上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30%;
3、大病报销比例:参与新农合的住院病人一次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达到5000元以上的将分段补偿,5000元到1万的补偿65%,1万到1.8万的补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