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的增量绩效通常发放给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具体发放标准可能包括教师个人的工作量、学科教研组平均工作量以及全校人均增量绩效工资等因素。例如,盐城某地的教师增量绩效分配方案就以人均1.5万作为基数,剩余部分进行再分配。教学人员的增量绩效工资由其个人的工作量基数乘以全校人均增量绩效工资得出。高三年级老师的工作量会有额外的加权计算,而实验室实验员和其他功能室人员也有相应的绩效计算方式。
此外,盐城的增量绩效发放也与教师的考核结果紧密相关。教育局会根据教师的考核结果,对绩效优异的教师发放绩效工资和奖金,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减轻其工作压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只有那些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且通过绩效考核的教师,才有可能获得增量绩效。
请注意,具体的增量绩效发放对象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要了解盐城增量绩效的具体发放情况,建议查阅当地教育局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