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前一届股东会决议;
3、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少三次公告的报纸;
4、经公司股东会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新一届股东会决议,若股东减资后原股东不变,则只要开一个股东会、作一个股东会决议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决议和前一届股东会决议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减资的验资证明;
9、包块公司的股东发起人;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