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的六种情形: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四、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