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的行政岗位在任命过程中通常涉及多个层次的决定和参与。一般而言,小学校的长、副校长会由更高一级别的学区校长任命。至于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办公室主任等人事安排,则主要由校长或副校长直接决定。此外,少先队辅导员的人选可能需要上级联合决定。尽管在这些职位任命的过程中会有民主表决环节,但实际上最终决定权仍然集中在校长或校级领导手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