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相关材料**:您需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以及上海社保中心打印的《基本养老参保凭证》。
2. **办理转移手续**:
* **养老保险**:将上述的《基本养老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的社保中心。
* **医疗保险**:确认基本养老关系已经转移到新参保地后,向新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医疗关系转移手续。新参保地医保中心会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联系函,然后将其交给上海医保中心进行转移。
* **公积金**:如果您是外省市户籍员工并且已经离职,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外省市户口本、单位离职证明、公司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前往任意一家有公积金柜台的银行办理提取。
3. **办理流程**:
* 第一步:由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第二步: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第三步: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包括核对信息、生成并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等。
请注意,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无法进行转移的。另外,具体的转移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