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重组审核和注册流程
①明确上市公司拟实施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受理后在规定期限内基于并购重组委审议意见形成审核意见,决定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或者终止审核。
②考虑到各板块上市公司情况不同、交易方案繁简不一,为切实保证注册质量,统一规定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的注册期限内,基于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③针对注册程序中发现的影响重组条件的新增事项,可以要求证券交易所问询并审核。
2、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
①调整重组认定标准,未达下述标准的交易将无需按照重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交易成本。
②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底价从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调整为80%,进一步扩大交易各方博弈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