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安置协议约定,当安置房居民需要卖房或者政府需要回购时,双方于一定日期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确认房屋的价值。
2. 签订回购合同:在谈判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回购合同,明确房屋的回购价、回购时间、付款方式等条件。
3. 房屋检查:政府或者安置房买方要对安置房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房屋的完好性和资产状况。
4. 工资支付和交割:政府或者安置房购房人支付回购款项,回购款项和房屋交割时合并进行。此后,房屋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居民可以选择搬离或继续租住。
安置房回购流程需要双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以确保流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在回购协议签署、房屋检查及回购款项交割过程中,需要各方的配合和信息共享,以便确保安置房回购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