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触式”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保险赔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碰撞”并非构成交通事故以及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只要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并对此存在过错,即使双方未发生“接触”,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无接触事故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在道路交通运行中,机动车对周围的非机动车、行人已经形成高度的危险状态,驾驶机动车的一方安全注意义务应当大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所以,即使双方车辆没有直接接触,但如果其中一方的行为导致了另一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那么该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保险赔付问题,一般情况下,“无接触式”交通事故也属于保险理赔范畴,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事故责任往往难以认定,对于交警部门认为事实不清、双方的过错无法判定并且无法确定事故责任的,法院会审查现场勘验笔录等交通事故案件的全部相关证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以及各方当事人有无过错进行判断并作出认定,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总的来说,无接触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赔付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建议当事人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以便及时获得赔偿和处理事故。同时,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