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长春市1995年至2022年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时间:2025-04-11 19:31:29
答案

根据国家和吉林省的规定,长春市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995年:个人缴费比例为10%,单位缴费比例为20%。

1996年至2005年:个人缴费比例为10%,单位缴费比例为20%。

2006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2007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2008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2009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2010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2011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2012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2013年至2019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2020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2021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2022年:个人缴费比例为7%,单位缴费比例为14%。

以上是长春市自1995年至2022年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概述,具体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

推荐
Copyright © 2025 寄家知识网 |  琼ICP备2022020623号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