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标准也非常的简单。那就是在相互的关系中,是否夹带有男女私情!
当然话虽这样说。但由于各自所处的身份不同,判断起来,自然也就有了各自的认知和标准。那么如果是作为当事者本人,其内心自然应该是明白。相互之间的关系,究竟是属于什么样的一种性质。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你骗得了别人,还能骗得了你自己!但实事求是的说。在这种暧昧关系的早期阶段,当事人往往就会用自我欺骗的心理,来看待这种关系。
此时当事人。往往都是以一种,自我欺骗的心理来安慰自己。有意的忽略否认自己内心,对对方的思恋和向往。而对外则更是誓言旦旦,完全否认自己这种含混不清暧昧的心理状态。实际上此时自己内心的状态,多少都有一些鸡肋的心理。食之无肉,弃之有味。明知不可为,却又难以舍去。所以也就只能依赖于自我欺骗,来安慰自己。也就是典型的,给自己的这种心理找一个支撑点。
而对于旁观者来说。判断两人之间的关系,是否是属于暧昧关系。也只能是通过对两人言行上的观察,来加以判断。由于这种行为,往往都非常隐蔽。而相互情感交流的形式,往往也更多的是采用眼神语气等加以传递。所以对于旁观者来说,则很难发现其真实的依据。但这并不是说,旁观者就一点也不能发现其端倪。
在具有暧昧关系的两人之间。情绪的变化,最是一个显著的标志。未见面时情绪低落,有些丧魂落魄的样子。而一旦相见,明显的多云见晴。但却又会在旁人面前,刻意的掩饰自己兴奋的心情。做出一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样子。而此时旁人如稍加留意。就可从其眼神和口气上,发现他俩关系的不寻常之点。时时都想见到,却又刻意的表现出不想或回避的样子。
所以。暧昧之情在行为上。首先肯定就是基于,相互密切的关系状态上。明明时时都想相见,却又刻意的掩饰回避。而在其心理上,相互之间肯定都是相互想往的。哪怕就是相见时。一个会意的眼神,一丝暗藏情感的语气。都会使相互兴奋不已。这也肯定是基于,相互爱意的一种流露。
所以说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否是属于暧昧的性质,其最根本的实质就是。在相互的交流中,是否已掺杂了男女之情!而相互之间又并不拒绝这种行为,而是持一种向往追求的态度。而这种心理和行为状态,则肯定就是一种暧昧的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