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外地公司购买天津市商品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在天津设有实际经营场所并注册1年以上、在天津纳税3年以上、购房者本人或其夫妻在天津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2年以上、购房者及其核心员工在天津累计缴纳社保或个税5年以上、购房者无住房安置或住房面积不足的情况下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因此,在天津购房对外地公司有限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