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违章建筑倒塌责任问题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合法性和质量状况。以下是不同情况下责任的承担方式:
合法建筑物无质量问题:
如果建筑物本身没有质量问题,雪灾作为一种非正常情况下的不可抗力,各方均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相关各方可以按照公平责任由相关各方适当分担责任。建筑物的产权人或管理者如果能够采取适当的除雪措施或设立警示标志等,可以避免损害发生,否则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1。
合法建筑物有质量问题:
如果建筑物因勘察、设计、施工或使用等原因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他人损害,应当由勘察人、设计者、施工单位或建筑物的产权人(含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人可以先要求建筑物的产权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然后由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向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追偿1。
违章建筑倒塌:
对于违建房屋倒塌,责任承担视情况而定。如果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用承担。如果建筑物倒塌除质量缺陷外另有原因,损害的发生是第三人原因所致,则由第三人承担2。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和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连带责任,以及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侵权责任234。
综上所述,违章建筑倒塌的责任承担取决于建筑物的合法性和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损害发生的原因。如果建筑物合法且无质量问题,责任可能主要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建筑物存在质量问题或损害由第三人原因造成,责任可能由勘察人、设计者、施工单位或所有人、管理人承担,且他们之间可能存在追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