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
可以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之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视同销售,出让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符合如下条件的,受捐赠方可以抵扣进项:捐赠方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捐赠方和受赠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捐赠方向受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