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慢特病门诊报销的比例根据不同病种和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例如: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6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7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8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90%;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历,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5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60%。
另外,按原特药政策,2017年首批确定的6个按70%报销,其他89个药品职工按60%、居民按50%报销。根据我省医保基金负担能力,统筹考虑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这次对门诊特药报销比例作了适度提高。我省首批6个特药(曲妥珠单抗、氟维司群、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尼洛替尼、舒尼替尼),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仍执行原规定按7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