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报销。
按照武汉市医保改革方案的規定,患者持医保卡到省人民医院门诊就诊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超过年度起付线后的部分是可以按比例报销的。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职职工医保年度起付线为700元,超过起付线后在三甲医院门诊就医可报50%。
二是退休人员年度起付线为500元,超过起付线后在省人民医院门诊就医可报60%。
三是持重症就医本的患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按重症疾病报销比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