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贷款申请。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初审受理。
其次,贷款初审。市公积金中心初步审批商转公贷款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
接着,贷款审批及办理。借款人接市公积金中心初审通知,凭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扬州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办理贷款签约、担保或抵押相关手续。
最后,发放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在确认担保或抵押落实后,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专用账户;办理全额置换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至原商业贷款银行,办理原商业贷款全部结清和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