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近视属于生理性近视,通常只要能通过戴眼镜达到0.8以上的视力,都认为在正常范围内,不属于残疾。但如果患者近视度数较高,例如600度以上,并伴有其他症状,如远视力减退、眼部酸胀、眼底改变等,则可能被评定为视力残疾。
具体能否评残以及评残标准,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和当地的评定标准来确定。建议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医疗鉴定机构咨询相关程序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