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购置补贴
无锡市地方财政(含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标准与省级补贴标准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相应车型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20%(以销售发票为准)。市级与各地区按照第二条予以分担。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财政资金对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区上年度新能源汽车实际推广应用情况等确定。
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补贴标准及申请工作待省级补贴资金明确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