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方法:采取的是“联合银行”的改革模式,原有的两级法人体制不变,保持县域法人机构稳定,成员行延续原持股比例。
改制后的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继续履行对成员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同时,根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许可,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