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县一级可能组建金融监督管理局,由县金融办公室(一般设立在政府办)组建而来;
2.
(7)县一级不再设立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当然,对边境或者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方,可采取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来履行管理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