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和垂钓活动;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水禽放养和其他影响鱼类增殖的活动;禁止销售、收购、运输天然水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使用天然水域禁用渔具;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