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禁止体罚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首次提出的。在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了禁止体罚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悖人格尊严的惩罚措施。此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和其他国际组织也对在学校和家庭中使用体罚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呼吁,提倡采用非暴力和非惩罚性的、以儿童为本的教育方法,保障儿童的权利和健康成长。虽然一些国家在立法和实践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有许多挑战需要克服,促进全球儿童的福祉和发展。